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第41号)规定: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,学校退学学生办理档案调转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办理时间
学生退学审批办理结束后,在工作日内到招生与就业处办理。
二、办理所需材料
1.《档案转出申请表》;
2.学校退学审批文件复印件;
3.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;
4.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。
三、档案内容
1.学生本人入学时的档案材料;
2.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。
四、其他要求
档案转递原则上要求学生本人办理。如特殊情况由他人代办的,除备齐上述材料外,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和委托书,委托书具体样式见附件。
五、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
招生与就业处地址:综合南楼103室
联系电话:0416-3400132
邮箱地址:313559064@qq.com
邮寄地址: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渤海大学招生与就业处
附件1:档案转出申请表.docx
附件2:委托书样式.doc
附件3:邮寄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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